我市物业服务企业集体学习《民法典》

全媒体记者贺春音记者李俊寿国子

咸宁掌上报道

扣除合理成本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9月24日,湖北法眼律师团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市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

做好民法典的解读,帮助物业管理法律建设,是当前基层社区治理促进红色物业全面覆盖,是物业管理行业、企业的普遍需求,市住房局特别邀请专业律师,重点关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解释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讨论物业管理的实际热点问题。

参训人员表示,《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细化规范了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权责义务,业主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质量。

责编: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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