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池带回家充电爆炸起火致2死1伤 室外充电车棚距离不过10米远 被告人周某构成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北京日报消息,记者2024年4月22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裁判文书显示,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如下事实: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火灾发生时,二人下楼试图逃生。
郭某、黄某两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陈某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综合自中国应急管理、法治进行时、北京日报
精彩文章推荐(点击下方文章标题)
【1】2024新版物业管理智囊优盘上市了!
【2】关于禁止楼道停放电瓶车的紧急提示
【3】消防器材使用培训(PPT)
【4】下载|红色物业"红"什么,怎么"红"(全套方案)
【5】下载|新物业实用表格大全
【6】下载|员工素质高不高,全靠这套资料包
物业经理上岗证
物业项目经理证
点击下方小程序办理
扫码咨询与免费使用
申请免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