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由于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且易引发火灾,为确保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或充电。与此同时,小区内消防通道、楼梯间不仅属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安全的唯一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 园区温馨提醒 01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消防条例》 第三十条: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02 电动车为什么易起火 1 ★过度充电 电动车电池最忌讳的就是过度充电、放电,过度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因此,充电时间不能过长,一般在8小时到10小时。对于不少已经使用1年至2年的电池来说,充电时要格外小心。 2 ★电池故障 劣质电动车电池组,本身就是定时炸弹。根据相关标准,电池在出厂前要经过测试,能量密度值比较接近的电池会被分到一组。如果没有严格按照检测标准操作,能量密度值相差悬殊的电池极有可能被分到一组。能量密度值低的电池已充满了,高的还没充满,继续充电,能量密度值低的电池就会被充爆。 3 ★私拉电线 小区内乱拉电线导致线路短路也是引发火灾的一大原因。电线在空中没有任何支撑与保护措施,会与墙体发生摩擦,磨损非常大,漏电概率很高。此外,在一个插线板上同时使用过多大功率电器,也容易导致短路,引发火灾。 4 ★充电器使用不当 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一般只有一两年,要选择品质好、散热性能好的充电器,并要及时更换。有的车主把电动车骑走了,但充电器还连在电源上,这样做很危险。 03 电动车起火的危害














04

如何预防起火




温馨提醒

再次提醒广大业主:
一、小区内禁止所有电动车上楼充电行为;
二、各楼宇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以及储藏室等严禁停放电动车;
三、禁止私拉电线充电;
四、请在电动车充电桩进行充电,充电时使用安全合格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五、停车后,电动车内严禁放置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生命无彩排,防患于未然
均豪物业胜茂嘉苑
在此提醒大家
为了您及邻里的安全
请自觉做到电动车不上楼、不入户
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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