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维修,物业公司为啥一毛不拔?

问:公共设施损坏甚至被人为损坏,这对物业管理和业主有什么样的影响?

答:目前,小区由于许多业主并不理解物业管理,对公共设施频繁损坏采取漠视态度,小到换灯,大到管道、电梯维修、消防瘫痪,口头禅一句话就是“找物业”,尤其严重的情况是业主自己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施,如众多小区单元门锁被破坏,或安全防火门磁条、闭门器被故意卸掉,目的有时特别简单,要么是方便自己推车进单元,要么是不找管理处延期门禁而保证自由出入,但实质是侵犯了本楼、本单元全体业主的安全、财产和利益,并且有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性质极为恶劣。

一般来说,业主自己组织法庭,认为物业公司的存在就是盗窃了他的财产;经常有人表示说“不需要物业,物业公司为什么赖着不走”、“物业管理是强迫服务”、“取消物业”等等,还有一些人士,缺乏对商业活动和交易行为的基本概念,譬如有一些专家就表示:买卖,是一种最常见的民商事活动。但是把“物业管理”定义、界定为“物业服务产品买卖”是错误的。并以此理由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所谓“包干制”进行全面否定和攻击,他们在本质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产品”和“商业关系”认识不足

简单说来,人世间所有的关系,都是买卖关系。除了买卖以外,就只有支配、强制和欺骗。这后三者,其实也是买卖,只不过因为交易双方极不对等,是用权力压制或空头支票骗取他人的成果。物业管理活动当中存在的支配、强制与欺骗,重点来源于不合理的定价政策(如强制规定最高或最低标准)、不合理的监管罚款(如消防、电梯等部门的强制)以及开发商在售房阶段的虚假承诺(如免N年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人员的真实处境和低收入很少受到关注,由于大家的资产增值阶段的狂欢游戏,既愿意贷款一次性贴现三十年的收入,也希图把物业管理这样的现实问题“不断向后甩”,所导致的最大问题就是业主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整个小区的全部设施都负有责任——这就产生所谓的道德绑架,就是用信义去框住对方。只要继续用“救死扶伤”来道德绑架医生,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来道德绑架老师,医疗和教育行业就还是做不到商业化、制度化运作,就无法引入有效竞争和企业家精神。就永远还会存在大量灰色隐形潜规则。10块钱的挂号费就会还要搭上5000块钱红包,一学期学费1000后面还要交一年几万的补课费。

用“忠诚、勤勉、干净、担当”来绑架物业人,意味着即使是信托制也无法有效解决一线员工的收入、劳动保险和激励问题。物业费和物业管理服务作为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或“党建”引领入社区,本质还是一种外部资源的救济行为,最终消解了商业服务的效率最终承担代价的,永远还是普通老百姓。

用“设施坏了,就是你物业的责任”来绑架物业机构,完全是同样的道理,无论是包干还是酬金,都有一个硬性的约束预算,少部分在公共设施维修方面确实有考虑,但是因为设施使用年限的延长,这个数字将不可能是一样的,也就意味着凡是物业费不涨的小区,本来是没有这笔钱的,物业去花这样的钱就意味着必须从保安、保洁和维修工的收入当中扣出来,维修基金和维修基金是房子的养老金,本来就是用来花的,但是在这样的节骨眼上业主拒绝配合,不肯承担责任,就是特别值得玩味的现实场景了。

凡新建小区设施在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由建设单位联系厂家负责,但是小区入住只要超过两年,大部分设施已过保修年限,厂家和物业公司对该楼道公共设施均不承担相关维修责任,依据各地《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管理办法》,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需由业主按产权比例分担

物业费里不含一分钱维修费”的道理,和杨朱“一毛不拔”的道理非常相似,墨子的学生禽子问杨朱:拔先生一根毫毛,来拯救天下世道,干吗?杨朱说,世道可不是一根毫毛就能够拯救的。禽子说:如果可以,愿意吗?杨朱就不再理睬他。禽子出门,把这事告诉杨朱的学生孟孙阳。孟孙阳说,你们是不懂先生的用心啊!还是让我来替先生说吧!请问,如果有人提出,痛打你一顿,给你一万块钱,你干吗?禽子说,干!孟孙阳又问:砍断你一条腿,给你一个国家,干吗?禽子不说话。于是孟孙阳说,与肌肤相比,毫毛是微不足道的;与肢体相比,肌肤又是微不足道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是,没有毫毛,就没有肌肤;没有肌肤,就没有肢体。一根毫毛固然只是身体中的万分之一,但是,难道因为它小,就可以不当回事吗?所以进一步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这就是中国最早的产权宣言。业主自己买的房子,必须自己去承担责任,而不是碰到什么事情都把屎盆子往物业公司的头上扣,再进一步讲,青岛“保安员捅死外卖小哥”的典型互害案例,难道不是这个氛围环境、业主诉求所逼出来的吗?

所以,设施损坏,表面影响的是物业管理的品牌、信誉,真正受害的则是业主的财产和人心

来源:业主代言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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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背景



据统计,半数以上的劳动争议均在离职环节及离职后发生,而物业服务企业(以下通称“物业公司”)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问题频发。如果依然实施“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管理,那么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与赔偿责任。如何控制离职环节中的法律风险,是企业HR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本课程从用人单位实操作角度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中最新意见,详细为你讲解离职环节中的风险控制要点和实操方法!纯干货,杜绝水分!公益直播,席位有限,先报先得!

二、邀请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负责人。

三、课程时间



2023年1月17日19:00,直播课时长1小时左右


四、课程主讲



刘振波:山东某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荣获“济南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济南市先锋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自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从业三十周年。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几乎涵盖了律师业务的各个门类。为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规范化、系统化的法律服务方式,是“法律产品”模式的倡导者与践行者。

刘振波律师在劳动法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领域深耕多年,是省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律师。率先发起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体检”业务,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的劳动仲裁及诉讼案件,曾为阿里巴巴、海天调味品、国美等著名企业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开发了多项人力资源法律产品,发表过相关论文多篇,主持编写了多种劳动法实务操作手册。


五、课程大纲



一、员工离职的三种方式

二、单位辞退的三种情形

三、员工辞职的情形及案例

四、企业的应对策略


六、报名流程



1、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登记学员信息完成报名;


3、添加培训顾问(赵老师)微信,获取听课链接。添加微信时请注明“姓名+课程报名”

七、听课流程



线上报名完成→→添加培训顾问微信→→获取腾讯会议链接→→在指定时间进行收看


八、注意事项



本次直播培训没有回放,请安排好时间及时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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