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外卖小哥和七旬老人被行拘!原因引人深思

近日

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布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

两名当事人因违规

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室内充电、放置

引发火灾被拘留

值得警惕的是

两起案件中的电池

均非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

而是在充完电放置的过程中突发起火

案例一

12月11日凌晨5时许,昌平区某小区一地下室内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原因系住户男子董某存放在屋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据悉,董某平时兼职快递外卖等业务,有两块电动自行车电池。事发前,一块电池在其电动自行车上,另一块备用电池在三天前充满电后一直存放在屋里。11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备用电池突然发出“砰”的一声,电池盖被崩开。

被惊醒的董某没有将已经发生故障的电池带到室外处置,而是用钳子将电池的两根电线剪断,之后便又回床睡觉。凌晨5时许,电池再次发生剧烈反应并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据悉,起火电池是董某从朋友那里买来的二手电池

事发后,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董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

同一天早8时许,昌平区某小区2楼住户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原因系一块充完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突发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据悉,女子佟某是一名七旬老人,事发前一天18时左右,她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20时许,她拔掉电源后休息。11日早上,佟某觉得电池可能没充满电,于是,在出门前临时又给这块电池充电半小时,之后拔掉电源放置在屋内。

不久,在卫生间上厕所的佟某突然听到“砰”的响声,她赶紧出来查看,眼睁睁地看着电池冒出一股股黑烟,直到引发起火。

事发后,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佟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通过上述案例

可见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

有多可怕

我们日常生活中

要规范使用它们

以下注意事项车主们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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