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梨伤人,警方查DNA侦破

今年59傍晚,南昌市一位行人路边高楼上扔下的半个梨子砸中,造成轻微伤报警后,当地警方走访调查没有发现线索,但通过技术手段,在那个梨子的咬痕处提取到了一位女子的DNA随后对该栋15层大楼里的居民采集DNA样本,最终确定子是该女士年仅六岁的小外甥从楼上扔下的此案历经50多天的侦查,终于真相大白。

随着这些年城市高楼不断增加,高空抛物致人死伤的案件越来越多。这是一种恶劣的犯罪行为。2019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要求对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对高空抛物的法律打击不可谓不重,然而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些法律只明确了肇事者落网后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如何迅速破案查明肇事者,才是最核心的难题

平心而论侦查这种案件确实有一定难度,主要表现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犯罪行为的偶然性极大如果没有目击者或者是电子监控,要想确定肇事者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个角度看,这种案件,时间、地点受害人、致害物都是非常具体的,嫌疑人的范围有限,不像有些刑事案件茫无头绪大海捞针,这又是侦破的有利条件。以往比较著名的高空抛物致死案件中,抛掷的物品有玻璃烟灰缸菜板菜刀、酒瓶甚至电脑等等,这些物件都有其特殊性,很容易留下某些蛛丝马迹比如肇事者的指纹等。如果调查此案的警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辞辛劳,调动当今先进的科技手段,这些案件中的大部分都是可以侦破的

此次南昌的案例就非常典型办案的警方并没有因为伤害后果不严重而掉以轻心也没有因为走访调查没有线索就草草收场,而是通过梨子上的咬痕找到了关键的证据,这体现了高度的专业化,更体现了强烈的责任心。如果此案中的受害人只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并不存在其它“重点保护”因素的话,公安机关能够做到如此锲而不舍、专业负责,的确值得我们大大地点赞。

然而这样的结局毕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高空抛物都会成为无头案,始终查不出肇事者。这种情况下怎么办?2020年生效的民法典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警方查不出肇事者最终只能由“可能加害的”业主或者是物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处理,表面上看解决了受害人的赔偿问题,但轻纵了刑事犯罪分子,没有伸张正义,让无辜的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蒙受损失。对这一法律规定的正当性与可行性,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什么叫可能害的人没有证据证明侵权,就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一栋楼上有100户居民,其中有一个人扔东西下去砸了人,警方没有能力找到这个人就把100户都认定为可能加害的人”,由他们全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这不是古代社会的连坐吗?如果法律允许这样推定,那么小区内发生的其他刑事案件不能破获,是不是也可以可能加害的人来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1254条规定物业公司要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就更加违反常理高空抛物具有极大的偶然性,难以有效预防,况且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是维护业主的不动产,而不是预防犯罪。如果高空抛物都要由物业担责,那小区内发生的其它犯罪,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这样的话,物业服务可就成了真正的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谁还敢去做?

其实最终的关键,还在于及时查获肇事者。假使每一高空抛物的肇事者都能受到制裁,这就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侦查犯罪警方的法定职责,公安机关不应当把这当成小区业主内部的民事问题,而应以严重刑事犯罪来对待。的技术和物质条件下,加上办案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查破这类案件并不是难于上青天。南昌东湖区百花洲派出所的这个案例,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示范。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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