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小区内发生大型犬撕咬女童事件,引发社会热议。
当日晚些时候,崇州警方发布通报: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
据媒体报道,有参与会诊的医生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真是让我不忍直视。”
人们在同情女童、谴责恶犬伤人的同时,不禁发问:犬主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此事发生在居民区,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各地出台的养犬条例如何不流于形式……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焦点一
恶犬主人应负什么责任
“从网上流传的监控视频看,黑色犬没有拴狗绳,且没有看见狗主人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犬主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曾接触过此类案件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说。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通俗理解这段法条的含义,就是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受害者有故意或者过失惹狗的情况下,推定犬主人承担全部责任,即把民事责任的举证义务,从被害人转移到犬主人身上,倾斜保护受害人的立法理念十分明晰。”常莎解释说。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日,派出所民警来到该小区排查。民警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有主人。
公开资料显示,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攻击性强,对陌生人有很大的敌意。罗威纳犬攻击时冲击力猛、咬合力强,撕扯凶狠,助训员往往被冲倒且被咬部位有触电的感觉。因为其品种性格也较为不稳定,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和管理。
正因为如此,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南京市等地的禁养犬种目录中都包括罗威纳犬。而在事发地成都,禁养的22种烈性犬中并不包括罗威纳犬。
但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子、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一些网友提出,“犬主人应该负刑责”。10月17日,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常莎分析说,如果犬主人未履行看管义务,导致禁养犬或者烈性犬等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下列罪名而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犬主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自己饲养的为禁养犬或者烈性犬种,危险性高,仍未尽到看管义务,导致该犬伤害不特定的公众,且造成重伤或死亡结果的,则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但适用该罪要求犬只对不特定的公众产生了危险,因此若涉事犬只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较为短暂,则可能无法构成该罪。
第二种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犬主人故意指使犬只咬伤他人,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饲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造成重伤结果的,应当加重处罚。
第三种是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犬主人饲养禁养犬或烈性犬,且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导致犬只咬伤他人,且造成重伤结果的,可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饲养人的刑事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落实伤人犬饲养者的第一责任,应该进行惩罚性赔偿。”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说,若发生犬伤人事件,相关行政部门要及时惩戒,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倘若发生大型犬、烈性犬伤人事件,如果涉嫌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追究饲养人、管理人刑事责任;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应该及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惩戒。
焦点二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事件发生后,不少人提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如果是有主人的狗,那么物业公司没尽到规范狗主人拴绳的责任;如果是野狗,物业公司又怎么把野狗放进小区了”?
被咬女童的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下一步将追究小区物业公司和犬主人的责任。
那么,物业公司在该事件中究竟是否应该担责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说,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主要是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
“若伤人犬有主人,物业公司对规范养犬有劝导义务,但恐怕很难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并非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其对于小区居民的管理权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对狗主人的规范亦没有强制力。因此,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劝导规范的义务,一般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王叶刚说,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若伤人犬为流浪狗,并无主人,那么物业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需承担侵权责任。当物业工作人员发现或业主告知小区内存在流浪狗时,应采取抓捕、驱赶等防范措施以维护业主人身安全。若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发现无主禁养犬长时间出现在小区内,却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王叶刚补充道。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翟业虎也表示,大型犬在小区伤人,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重大过失、没有故意不进行汇报、不采取相关的协助措施等,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其应该做的是给予适当提示,比如饲养人未拴链子遛狗、高峰时间带犬乘电梯等。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发现有关异常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城管执法部门汇报。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案涉项目物业服务人曾公开就养犬事宜作出过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则该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履行;未全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受害者可以主张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来起诉物业公司。”常莎说。
她提出,虽然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不能够对小区内有主人的禁养犬采取强制的管理措施,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不能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比如,可以对小区内业主养狗情况进行登记,对违规喂养禁养犬的业主进行劝说,并将小区内禁养犬的喂养情况告知其他业主。同时,对于出现在小区内的无人看管的犬,应当及时联系饲养者并提醒其他业主。对于无主犬,应当承担起驱逐和提醒的义务,尽到安全保障责任。
焦点三
养犬条例如何落到实处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背后原因为何?
王叶刚分析,一是部分饲养人不遵守养犬规则;二是行政执法作用不显著,对于犬只伤人,大部分人第一反应是要求民事赔偿,而非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政执法启动率低。
“第三,受害者举证难,索赔不易。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发地点无摄像头或其他人经过时,很难证明侵权事实,若饲养人不在现场,也很难确定其身份。”王叶刚说,实践中若无直接证据,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病例等间接证据,由法院综合判断,间接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会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请求。
受访专家发现,虽然各地制定了养犬地方法规或规章,但实践中违法养犬行为大量存在,以至于“法难责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养犬管理执法部门不统一或没有养犬管理的专责机关,导致有些执法部门连专门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都难以落实到位。此外,有些执法部门执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
“执行难是导致文明养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主因。”常莎说,一方面由于人们普遍选择在小区内遛狗,因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难以对养狗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养狗人数众多,若单纯依靠行政机关的监管,不仅执法成本高昂,且很难持续性监管。尽管养犬问题已经被许多城市写入地方性法规,但具体由谁来执行,市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仍需进一步明确。同时,部分地区还存在处罚额度过低的问题,导致违法成本低,威慑力度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受访专家认为,不能因为养狗问题多发,就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宠物狗拴犬链、戴嘴套等。
“城市中人员密集,公共空间有限,一定要依法养犬。各地应当及时修订养犬管理法规或规章,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尤其要强化养犬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管执法机制,改变当前‘重收费、轻监管’的局面。”常莎说,为改变这一情况,应当首先从完善立法入手,通过明确养犬监管部门及其责任,细化执法流程,以提升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同时,还应当注重构建持续性的监管机制,将养犬监管常态化,既要在监管过程中“抓典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又要“放长线”,将监管融入公民的日常生活中。
此外,受访专家还建议,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力量,授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执法部门参与管理养犬事务。
“由于不文明养狗行为主要发生在社区,因此授权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助执法部门,能够大幅减轻行政机关的执法压力,并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物业工作人员通常率先发现业主违规养犬,但实践中由于缺乏执法权而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和管理。”常莎说,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可以积极配合职权部门落实执法效果,同时物业公司应主动掌握业主的养犬情况,组织业主并联合居委会、业委会成立文明养犬的自律组织,鼓励业主之间相互监督。
杨尚东建议,行政部门应从加强普法教育、事前监督和信息化角度提升城市治理的水平与能力。
“从实践情况看,哪些犬类普通家庭可以饲养,哪些不能,饲养有关宠物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居民并非都知晓,因此加强法律宣传很有必要。”杨尚东说,还应理顺管理机制,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小区物业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旦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同时,理顺物业公司和居民之间关于宠物饲养的责任关系,在城市小区内,养狗的管理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人、到岗。此外,要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养犬的家庭应及时对饲养犬的行为定期登记、汇报,行政部门也应及时更新、分享相关信息,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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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物业管理行业资质的取消以及招投标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继出台,加剧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竞争,尤其是缺乏规模的中小民营物业企业扩大发展规模越来越困难。物业企业对外拓展项目的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 尤其是第三方物业管理市场的拓展。
新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如何制定市场拓展策略、组建高效的市场拓展团队?
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投标文件 ,并获得更高分?
如何避免评标时被误判为串标、围标、废标的风险?
如何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有效的提出和面对质疑和投诉?
为了帮助广大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深入掌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构建企业综合投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相关从业人员招投标实务操作能力及风险防范水平 ,开设本课程。
课程内容和收益
第一部分“ 新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拓展策略 ”核心内容有:物业管理行业市场 竞争及发展机遇分析;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的八大策略;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的四大原则 ;波特五力模型下的物业管理市场分析及市场拓展应用 ;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的方式 、流程和技巧等 。
第 二 部分 “ 物业项目投标核心技能” 核心内容有: 物业管理行业招投标的特点 与难点分析;影响物业管理中标的五大核心问题分析;最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十大变化和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四大核心原则;多层面多角度对评审过程中的五大核心要点分析;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十三项核心技能(包括有效获取物业项目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对投标项目进行评估以及风 险防范,竞争对手信息情报的收集,前期商务谈判及协调客户关系,制定有效的 投标策略与控标措施,深度解读招标文件并寻找招标文件中的关键项、风险点和 隐藏的陷阱,化解招标文件中的不利因素,投标文件编制的四大核心原则、五大 技巧 、12 项核心要点 ,投标报价的 3 个核心要点及策略和技巧应用 ,投标并参加开标过程中的 5 项要点 ,投标过程中不利证据的收集等)。
第三部分“ 物业管理项目投后失利救济策略与技巧”,核心内容有:投后不同失 利原因及情况分析;中标后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解析;投后救济的三种期望及 实现途径分析;采取救济的措施、依据、方法和不同救济措施优缺点分析及具体 应用;救济的策略与具体实操应用(包括针对中标供应商层面采取的救济策略与 技巧;针对评审专家层面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针对采购人层面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针对采购代理机构层面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整个课程设计从多维度和多层面对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各 个阶段的核心点和关键点进行深度剖析与讲解,通过系统性培训让学员掌握物业 管理市场拓展策略与方法、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策 略和技巧,以及熟练应用投后救济策略与技巧,争取在物业管理市场拓展和招投标过程中掌握主动。
课程收益如下:
掌握企业市场拓展的组织建设及拓展策略
掌握招标采购七种方式的适用情形以及要领 ,规避潜在的雷区和陷阱
精准辨别甲方陷阱 ,掌握投标各个阶段投标控标的策略及方法
掌握根据不同招标方式编制投标文件的技巧与策略
掌握正确的救济措施 ,实现投后逆转
培训对象
物业服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市场拓展人员
时间及地点
讲师及培训大纲
▶ 讲师介绍:物业管理行业资深讲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英国特许房屋 经理学会会员、高级经济师、注册物业管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产学研专业委员会师资、深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特聘讲师。三次受邀担任全国物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裁判员,物业管理行业国家标准核心起草组成员。
▶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市场拓展策略
第一节 物业管理行业目前市场竞争状况
第二节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组织建设
第三节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方式及分析
第四节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的基本技巧
第二部分 物业项目投标核心技能
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投标基础
第二节 物业管理项目控标投标核心技能
一. 物业管理控标策略与技巧
二. 物业管理企业投标的十三项核心技能
1.有效获取物业项目信息的途径和方法
2.对投标项目信息进行分析
3.进行项目评估级风险防范(在投标前期如何做到知己知彼)
4.协调客户关系(如何与采购方前期进行商务谈判 ,掌握投标主动权)
5.制定投标策略
6.如何解读招标文件 ,寻找招标文件中的关键项、风险点和陷阱
7.如何化解招标文件中的不利因素 ,争取在投标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8.如何组织编写高水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在评审过程中获得高分
9.投标报价策略及应用技巧
10.如何正确科学的进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
11.投标并参加开标
12.如何组织现场答辩,并在答辩过程中获得评审专家认可
13.投标过程不利证据收集
第三部分 物业管理项目投后失利救济的策略与技巧
第一节 投后失利情况分析
第二季中标后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解析
第三节 投后救济的期望
第四节 采取救济的措施和方法
第五节 救济的策略与技巧
1. 针对中标供应商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2. 针对评审专家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3.针对采购人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4.针对采购代理机构采取的救济策略与技巧
第四部分 典型物业管理招投标案例分析
1.投标资格审查错误案例
2.符合性审查错误案例
3.投标报价不符合案例
4.形成虚假投标案例
5.被认定为串标案例
6.被取消中标资格案例
收费标准
318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教材费、讲师费、场地费、茶歇费等),如需代订住宿请在报名回执表(附件1)中说明,费用自理;
团报优惠:3人及以上企业团报或个人组合报名,费用立减200元/人。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20日
2、联系人:赵老师15373815151(微信同号)
3、请参训学员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weixinjiaoyu@163.com。
4、转账信息:
户名:昆莲教育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账号:01371200000906
(开具发票信息请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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