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胜利与悲剧文/彦羽我一直以为,物业管理这个满目疮痍的行业之所以迄今还健在,是因为还有太多的人向其灌注着过于饱满的热情,不是因为开发商和业主在不断告诫:你应当做什么?而是有一些物业人正在领悟到:我究竟是什么?所以,这个行业的中坚绝不在高层和顶层,而是在基层:班组长与事务助理之间。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们最有价值的资产是我们的时间,因为这种时间包含着无限的可能,其机会成本是很高的。然而,粗鄙和低劣的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向一个业主掠夺的也是他们认为最廉价的东西:时间。很简单的事情,把它办复杂,这是本事。妨害和抱怨构成了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一个负责任的物业管理者能够牺牲自己的时间,满足业主所要求的及时反馈和效率,而另外一些人则不然。而且,在开发商的办公室外总有大量的滞留者,为了解决一个很小的问题,他们通常要等待很长时间,而时间的损失是不会算在回扣之内的。保安工作也是一样,出卖的时间和青春,他们的实际损失将远大于他的工资收入;特别是你属下的保安员在没有得到任何“补给”的情况下,作为上级的物业管理者也就成为一个时间的暴君。我们为此付出了代价,深圳、济南、青岛、大连……,遍及全国的“保安荒”正在进行时。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大量“学子”每年富余两百万,他们宁可待业也拒绝担负保安工作,他们在时间上的“精明”似乎又有些过了分,市场上的需求使他们倾向于做“管理者”,可能两年甚至更短他们就开始对“物业经理”的职位进行挑战。但是事实上,物业管理人(作为“管理者”的人们)的素质之低,有时也令人瞠目结舌,正是这样一些人而不是在一线的保安员、保洁员、维修员们,影响了这个行业的社会形象。他们的懒惰与懒散,令人愤怒;他们的无礼和无知,令人厌恶;他们的自大和颐指气使,令人可笑;而他们在人格和尊严上的缺失,则令人可悲!所以物业管理行业的存在悖论在于:一名顾客可以花2000元购买一台空调,从而享受到空调的清凉享受;可以花200元上一次餐馆,从而感到味觉与感官的满足,但是在于物业打交道的一切过程中,业主很难获取一切相关的“实惠”,反而是在浪费“时间”。假若真是如此,又何以然? 物业管理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如果我们用一种异样目光看待已有成就会发现: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于开发商可能并非成功,接受恩赐的生活方式并不坦然也不愉快,最终不是业主,而正是物业管理者自己,架空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今天的《物权法》,使两会当中居然出现了新的宣言:呼吁《物业管理法》的出台。过程其实这个行业也并不是那么令人郁闷,被开发商收编后就这样赢得了喘息之机,不过,嚣狂的通货膨胀和房价上升仍在破坏人们的努力与耐心,但是,新的法律又能如何呢?假若《物业管理法》是《物业管理条例》逻辑上的延续,美國著名大法官荷姆斯早又说过:法律的本质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事实确是如此,当一切回到了起点,这种情况似乎解释了黑格尔“现实即合理”的无义重复的论断。全部的现实,都指向一个:物业管理行业的,牺牲品也好,奖赏也罢,物业管理的现实仍然要求变革,清理当前的绊脚石和垫脚石。机会存在于 这时候物业管理会扮演什么角色?对社区起到稳定与平衡的角色,人类讨论法律的本质,垂数百年。这透过种种途径而触及每个国家的每个人民。一项契约可能令人感到愉快或不愉快、清楚或不清楚、可能直接或不直接,但是它对世界各地的人们来说,都是一股恒常的力量。重要的是要去了解物业管理的本质,以及诠释并且执行的人们。<END>
业主的胜利与悲剧
文/彦羽
我一直以为,物业管理这个满目疮痍的行业之所以迄今还健在,是因为还有太多的人向其灌注着过于饱满的热情,不是因为开发商和业主在不断告诫:你应当做什么?而是有一些物业人正在领悟到:我究竟是什么?所以,这个行业的中坚绝不在高层和顶层,而是在基层:班组长与事务助理之间。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们最有价值的资产是我们的时间,因为这种时间包含着无限的可能,其机会成本是很高的。然而,粗鄙和低劣的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向一个业主掠夺的也是他们认为最廉价的东西:时间。很简单的事情,把它办复杂,这是本事。妨害和抱怨构成了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一个负责任的物业管理者能够牺牲自己的时间,满足业主所要求的及时反馈和效率,而另外一些人则不然。
而且,在开发商的办公室外总有大量的滞留者,为了解决一个很小的问题,他们通常要等待很长时间,而时间的损失是不会算在回扣之内的。
保安工作也是一样,出卖的时间和青春,他们的实际损失将远大于他的工资收入;特别是你属下的保安员在没有得到任何“补给”的情况下,作为上级的物业管理者也就成为一个时间的暴君。我们为此付出了代价,深圳、济南、青岛、大连……,遍及全国的“保安荒”正在进行时。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大量“学子”每年富余两百万,他们宁可待业也拒绝担负保安工作,他们在时间上的“精明”似乎又有些过了分,市场上的需求使他们倾向于做“管理者”,可能两年甚至更短他们就开始对“物业经理”的职位进行挑战。
但是事实上,物业管理人(作为“管理者”的人们)的素质之低,有时也令人瞠目结舌,正是这样一些人而不是在一线的保安员、保洁员、维修员们,影响了这个行业的社会形象。他们的懒惰与懒散,令人愤怒;他们的无礼和无知,令人厌恶;他们的自大和颐指气使,令人可笑;而他们在人格和尊严上的缺失,则令人可悲!所以物业管理行业的存在悖论在于:一名顾客可以花2000元购买一台空调,从而享受到空调的清凉享受;可以花200元上一次餐馆,从而感到味觉与感官的满足,但是在于物业打交道的一切过程中,业主很难获取一切相关的“实惠”,反而是在浪费“时间”。
假若真是如此,又何以然?
物业管理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如果我们用一种异样目光看待已有成就会发现: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于开发商可能并非成功,接受恩赐的生活方式并不坦然也不愉快,最终不是业主,而正是物业管理者自己,架空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今天的《物权法》,使两会当中居然出现了新的宣言:呼吁《物业管理法》的出台。
过程
其实这个行业也并不是那么令人郁闷,被开发商收编后就这样赢得了喘息之机,不过,嚣狂的通货膨胀和房价上升仍在破坏人们的努力与耐心,
但是,新的法律又能如何呢?假若《物业管理法》是《物业管理条例》逻辑上的延续,美國著名大法官荷姆斯早又说过:法律的本质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事实确是如此,当一切回到了起点,这种情况似乎解释了黑格尔“现实即合理”的无义重复的论断。
全部的现实,都指向一个:物业管理行业的,牺牲品也好,奖赏也罢,物业管理的现实仍然要求变革,清理当前的绊脚石和垫脚石。
机会存在于
这时候物业管理会扮演什么角色?对社区起到稳定与平衡的角色,人类讨论法律的本质,垂数百年。这透过种种途径而触及每个国家的每个人民。一项契约可能令人感到愉快或不愉快、清楚或不清楚、可能直接或不直接,但是它对世界各地的人们来说,都是一股恒常的力量。重要的是要去了解物业管理的本质,以及诠释并且执行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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