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循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用到的设施设备和去相关场地接受维修、养护、管理,以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1]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方面物业,也这个可以代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2]
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代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参照委托合同接受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以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和业主约定管理呀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接受的管理过程。[2]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给的方式可统称:第一项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其他专项服务和代理人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更加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相关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分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一切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横放一切的基础地位。反诘业主主导,是古代和现代物业管理与现代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不会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环节大都服务,物业管理要一定要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没有办法后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实行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稳定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却不是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当,物业管理企业是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授权给专业**企业,但再不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统统个人委托给他人。
(六)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起来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在不能违背比较合理、绝对的公平这些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并且约定。依法查扣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不使用人都能够认可并感觉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这个可以按照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和相继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七)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什么制度不公开、绝对的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要一定要坚持招标程序、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好象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为了公开,揭标要绝对公正。
(八)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相当复杂,牵涉到法律更加应用范围,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本身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都依据。
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正向所有住用人可以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通常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依靠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环境保洁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为办理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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