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车基本上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的短期目标。广州市民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自己的社区买后,他一次认购了两个停车位,并为这两个停车位预付了1万元的押金。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地产公司告诉我:根据政策,社区只能买一个停车位来买一套套房。这会让崔先生非常生气,并立即 ** 房地产公司。
他认为:由于有这样的政策,房地产公司应该提前通知这些信息,而不是积极向我销售两个停车位,导致崔错过了购买母亲停车位的机会。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认购书中的违约条款双倍返还押金。房地产公司表示:双方合同不能成立的原因是违反了政府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归咎于房地产公司,只同意返还崔先生的1万元押金。
于是双方向广州白云区上诉** ,法官说拟出售停车位, ** 当数量少于该地区的房屋数量时,每个业主只能购买一个停车位, ** 。虽然崔先生买房时已经实施了这项规定,但这项规定适用于停车位、 ** 数量少于该地区的房屋数量,崔先生对社区停车位和 ** 数量不知道。作为开发商,房地产公司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出售停车位时公布社区套数。现在房地产公司没有公布社区套数,也没有提醒套房只能买一个停车位,没有履行通知义务** 判决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崔先生2万元定金。
到目前为止,这个案子已经确定了。你认为这个责任在房地产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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