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雅居乐花园小区物业忽收300多元公摊电费,业主纳闷

我一回家,就看到门上多了一张收费通知,通知来自物业。曾先生发现通知中多了一笔共享电费,总共300多元。他很困惑。

“每平方米0.19元是怎么定的?

曾先生住在西安南亚居乐园社区。1月30日,《中国商业日报》记者来到社区。根据曾先生提供的收费通知,该通知于2021年1月向业主支付。在收费项目中,除了通常的物业管理费、家庭垃圾费、电梯费外,还有一个共享电费,每月每平方米0.19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计费周期为300多元。

我们在手机上APP付款时,现在共享电费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如果你想支付,你必须一起支付。如果你不支付共享电费,你就不能支付物业费。曾先生说:2019年社区电表改造。过去,电费是由物业支付的,每度电费0.63自2019年9月起,电费直接交给供电部门,每度电费0.49元。没想到现在突然多出这样的费用,每平方米0.19元是怎么定的?

曾先生说,社区物业费没有变化,每月每平方米1.65元。

随后,《华商日报》记者作为业主来到社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社区电表改造前,物业收取电费,每度电0.632019年9月以来,业主电费直接交给供电部门,每度0.49因此,物业在补收期间需要共享电费。

是公示费吗?雅居乐:会核实处理

据了解,社区物业向业主收取的共享电费总额不得超过向供电部门支付的电费,相关费用应定期向业主公布。据西安雅居乐花园业主介绍,该物业未公布相关费用。

《华商日报》记者作为市民联系了西安供电局95598服务热线。接线人员表示,供电部门不管理社区共享电费,供电部门按家庭表收取电费。

《华商日报》记者联系了雅居乐全国服务热线,接线人员回复,西安雅居乐花园社区确实从2021年1月开始收取共享电费,费用是根据西安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宅社区电力表改造工作实施计划通知,相关费用向业主公布吗?费用是否超过总电费?公司将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中国商报》记者查询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其中公用电部分电费分摊规定如下:

户表改造后,住宅小区公用电(包括住宅楼内外用地,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照明、景观灯照明等用电)。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社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

供电企业应测量住宅社区公共电力安装的独立电表,可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社区自主管理单位收取电费,并按实际情况向供电企业支付。供电企业应酌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单独列出公共电力,并定期向所有业主公布收集和分配。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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